杭州萧山区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杭州萧山区律师

我已有住房,父亲承租的公房我能否继续租赁?

时间:2025-02-20|栏目:杭州萧山区律师|
可以延续承租,但要经过住房部门同意。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来继承。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单位公房租赁是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福利措施,但是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本单位的共同居住人,应当享有继续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武义县看守所地址 嘉兴市看守所地址 海宁市看守所地址 桐乡市看守所地址 景宁看守所地址 缙云县看守所地址 龙游县看守所地址 常山县看守所地址 江山市看守所地址 静安区看守所地址 奉贤区看守所地址 临安区看守所电话 金华市看守所电话 永康市看守所电话 三门县看守所电话 湖州市看守所电话 景宁看守所电话 松阳县看守所电话 嘉定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钱塘区律师 宁波镇海区律师 宁波北仑区律师 象山县律师 平湖市律师 绍兴市律师 诸暨市律师 浦江县律师 仙居县律师 缙云县律师